枣侨联字〔2021〕8号
各区(市)委统战部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:
按照《枣庄市侨联关于加强和规范“侨胞之家”建设的通知》,经市侨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确认“南沙河镇商会” 等11个单位和机构为第一批枣庄市“侨胞之家”。
各区(市)、高新区要充分发挥“侨胞之家”的平台作用和资源优势,积极组织侨界人士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,传播中华优秀文化,讲好枣庄故事,传播枣庄声音,努力将“侨胞之家”建设成为深受辖区侨界群众信赖的团结之家、奋斗之家、温暖之家,成为侨界群众的情感地标和精神家园。
附件:第一批枣庄市“侨胞之家”名单
枣庄市归国华侨联合会
2021年9月7日
附件:
第一批枣庄市“侨胞之家”名单
滕州市:
1.南沙河镇商会
2.洪绪镇
市中区:
3.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居委会
4.永安镇安侨社区居委会
5.垎塔埠街道工业区社区
6.张切易艺术馆
山亭区:
7.山亭区委统战部
峄城区:
8.吴林街道
9.坛山街道中心社区
台儿庄区:
10.台儿庄区委统战部
高新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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